关于推广使用《宁波市二手车买卖中介合同》的通知
[2017-09-01] 来源: 作者:协会秘书处 点击:
全市各二手车商户:
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和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监制的
《宁波市二手车买卖中介合同》,规定在2017年9月1日起在全市推广使用。现将有关事项
通知如下:
一、协会推荐全体二手车商户使用《宁波市二手车买卖中介合同》。
二、《宁波市二手车买卖中介合同》领取地点:
协会秘书处地址:宁波市高新区朱一路2号轩宇广场民泰银行12楼1201号
联系电话:小陈222118、小沈888833 办公室电话:0574-27903525
新合同需支付工本费10元/本。
合同文本下载地址 http://www.nb2sc.org/upload/files/nbzjht20170901.pdf
宁波市二手车经纪行业协会
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